生育前怎么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备案登记?

生育前怎么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备案登记?

生育前怎么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备案登记?

生育保险备案的时间一般要求女职工怀孕3个月内办理,所以一般在确认怀孕后职工应及时办理分娩后或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后的生育保险病历登记。

待生育病案登记申请经批准之后,女职工可持有自己的医疗保险卡,男职工失业配偶可持有男职工医疗保险卡,在当地规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检查和分娩时,可直接刷卡结算,按政策享受待遇。

如果生育人员生育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无法登记生育信息。那这个时候需个人先用现金支付检查费住院费等,待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满之后于每月1日10日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科报销。

延伸阅读:生育险满一年后停交还可以报销吗?

如果生育保险已经缴纳一年但停缴,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遵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但是,如果丈夫在单位缴纳了12个月超过的生育保险,他也可以报销妻子的费用。男性职工的失业配偶可按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通常给予性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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