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津贴的核实依据是什么?

安徽生育津贴的核实依据是什么?

安徽生育津贴的核实依据是什么?

安徽生育津贴的核实依据是什么?

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继续履行缴费义务的,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或者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本规定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二条生育月津贴标准为女工分娩、流产、引产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付款少于12个月,则应按照实际付款月的平均付款工资计算。

2、《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费用:(1)生育津贴;(2) 产妇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4) 产假前夕生殖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当前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流产、引产3个月超过7个月下列、流产3个月下列或者宫外孕的,自然分娩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在产假前夕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延伸阅读: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是社保中的一个险种,主要是为了保证生育的女职工权益的,有很多的小伙伴问到,男职工是否可以不缴纳生育呢?是不可以的哦,社保中包含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是必须统一缴纳的,当然,当员工在换单位的时候因为自身特殊情况,导致新单位无法正常增员某些险种的时候是可以存在单独增员险种的。

  很多小伙伴也有相应的误解,生育待遇不仅是女职工可以享受,男职工也是可以享受的,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缴纳之后主要针对于哪些情况呢?

  1、当自己爱人没有工作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爱人生小孩的产检及住院的费用,可以通过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来做一个报销;

  2、当男性做一些生育相关的一些医疗和手术时,也可以享受生育报销;

  3、某些城市是有男性的生育补贴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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