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延伸阅读: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是社保中的一个险种,主要是为了保证生育的女职工权益的,有很多的小伙伴问到,男职工是否可以不缴纳生育呢?是不可以的哦,社保中包含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是必须统一缴纳的,当然,当员工在换单位的时候因为自身特殊情况,导致新单位无法正常增员某些险种的时候是可以存在单独增员险种的。

  很多小伙伴也有相应的误解,生育待遇不仅是女职工可以享受,男职工也是可以享受的,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缴纳之后主要针对于哪些情况呢?

  1、当自己爱人没有工作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爱人生小孩的产检及住院的费用,可以通过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来做一个报销;

  2、当男性做一些生育相关的一些医疗和手术时,也可以享受生育报销;

  3、某些城市是有男性的生育补贴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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