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厦门发布的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该单位进行补偿;

2、产妇营养津贴和围产期保健津贴;

3、一次性生育津贴;

4、产假津贴补偿给单位;

5、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1、正常分娩(包括怀孕7个月超过早产),享受三个月产假津贴和1500元月的产假生活津贴;

2、难产(包括剖宫产)者,享受三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和20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

3、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将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和20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

4、怀孕4个月超过(含4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引产)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和6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流产或宫外孕 怀孕4个月之内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延伸阅读:生育保险中的产假可以休多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

但是,从去年开始,为了鼓励生育,许多省份已经开始修订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并推出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措施。许多地区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并增加了育儿假。这样,一些人可以休半年的产假,产假也会对不同的分娩情况产生影响。

以深圳为例,单胎基本产假为98天,带薪产假为80天,共计178天。如果单胎难产,将有另外30天的难产假,总共208天

如果是多胎,在后一次的基础之上,每多生一次将持续15天。例如,如果一名妇女有双胞胎且分娩困难,她的产假为208天+15天=223天。

前面说的是女性的假期,如果是男同胞的妻子生产,可以享受15天的看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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