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怎么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怎么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1、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2、当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时,按定额进行结算;

3、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的部分,个人负担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4、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30%,剩余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年度考核规定确定支付比例。

延伸阅读:生育险满一年后停交还可以报销吗?

如果生育保险已经缴纳一年但停缴,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遵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但是,如果丈夫在单位缴纳了12个月超过的生育保险,他也可以报销妻子的费用。男性职工的失业配偶可按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通常给予性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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